3 6类化药申报的要求

文章来源:艾韦特发布时间:2014-07-07浏览次数:

3+6类化药申报的要求

关于3+6类化药品种申报的要求,很多情况一直比较模糊,现就几个问题进行探讨:

根据“注册办法的要求附件二规定:同时申请注册属于注册分类的原料药和属于注册分类的制剂的,其原料药的注册申请应当符合申报生产的要求。
1、原料符合申报生产的要求。如何理解?是指原料应该按照3类申报生产的资料进行准备(即要完成稳定性研究、许可证增项、工艺验证)并按照3类的申报生产的现场核查要求(准备3批样品送检)准备核查吗?

原料符合申报生产的要求。是指原料应该按照3类申报生产的资料进行准备(即要完成稳定性研究、许可证增项、工艺验证)并按照3类的申报生产的现场核查要求(准备3批样品送检)准备核查。

2、原料的核查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,即执行6类的动态1+静态2批送样,还是按照3类的静态1批。

原料的核查静态的,抽取工艺验证3的样品。江苏省局6类是抽取动态3批的样品,工艺验证的样品不抽样。

3、原料及制剂的批量应该达到什么样的规模?中试批次or验证批次?

原料满足制剂的批量的需要,至少中试规模,需要工艺验证,制剂应该是验证批次。

4、原料及制剂的样品试制场所的环境要求。制剂肯定在GMP车间,那原料在符合GMP条件的中试车间or在同类品种通过GMP的车间。

制剂肯定在GMP车间,原料建议在同类品种通过GMP的车间,因为原料药批产之后要过GMP,如果在中试车间做的工艺验证,过GMP时换车间,变更很麻烦。